一、名称:番禺区交通管理总站
二、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1号
三、联系电话: 84614283
四、机构设置情况:
番禺区交通管理总站为区交通局属下参照公务员管理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客运管理科、维修行业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安监信息科(加挂番禺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牌子)等个科室和站场交管所、市桥城区交通管理所、石碁交通管理所、石楼交通管理所、新造交通管理所、钟村交通管理所、大石交通管理所、沙湾交通管理所、石壁交通管理所(挂广州南站地区交通管理所牌子)、小谷围交通管理所等个正科级派出机构。
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区交通管理总站行使番禺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道路运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客货运输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工作,拟定本区的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乡公交运输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机动车维修和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停车场及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经营、机动车辆租赁、机动车辆清洗、物流服务、客货运代理、配载、中转、联运、货物包装、仓储理货以及道路运输装卸业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权限审批(核)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交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开业、变更、停业、歇业申请,核发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统筹安排跨省、市、区及区内的客运路线。
(五)监督检查道路客、货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服务质量,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调解运输(服务)的商务(质量)纠纷;监督检查道路客、货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价格,按分管权限提出调整和改革意见;推动发展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地区、城市之间及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联营、联运。
(六)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维稳工作,组织实施区内道路运输行业、维修行业、停车场等安全生产监管、消防检查工作。
(七)组织协调军事、救灾、抢险等重点物资运送和紧急客货运输、重大节假日道路旅客运输,保证指令性运输任务的完成。
(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