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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15:33: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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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交函〔2022〕39号

  尹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番禺区既有天桥加装电梯的建议》(第9号)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基建办、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在5月13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天桥加装电梯方案

  区内各职能部门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先考虑在医院周边等人流密集的,对无障碍设施要求较急切的天桥进行重点调查,对具备条件的加建无障碍电梯。区基建办已完成清河东路何贤医院人行天桥雨棚及无障碍电梯加装工作,目前已投入使用,极大地便利了周边群众出行。同时,现阶段我区的天桥在图纸设计阶段都充分考虑了无障碍设施的要求。如新建成的西环路与康乐路交叉口人行天桥、西环路丹山村人行天桥、化龙镇东龙大道人行天桥等均设有遮雨棚,并预留电梯安装条件。南大干线5.2标人行天桥已安装垂直升降电梯,目前正在开展质量验收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开展全区在役天桥的现状调查,结合天桥地理位置、过街人流量、实施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加装电梯的建设方案,后续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既有天桥品质化提升改造

  过去一年,我局全面排查了在养过街天桥的现状,结合每座桥梁的周边环境、使用频率、使用人群等要素,按照高标准要求制定优化提升方案,分批次、分重点推进实施,持续提升天桥服务功能及景观水平。先是积极完善天桥周边指示牌、指示标识等引导标志,引导行人过街走天桥,避免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再是针对部分天桥未设雨棚、桥面易滑、照明不足、桥体老旧等问题,通过增设雨棚、改造桥面铺装、景观亮化、桥体彩绘等方式进行改造升级,增强艺术形态和文化内涵,全力为沿线群众构建安全、舒适、优美的出行环境。目前已经完成首批市良路蚬涌村人行天桥、德兴南路天桥、亚运大道石岗东天桥、市广路左边村人行天桥等四座天桥的改造工作。

  三、关于“确定电梯使用管理责任”的问题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8条、第9条已对电梯投入使用前应当如何确定使用管理人及使用管理人的相关责任、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天桥加装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使用管理人,并由使用管理人依法履行相关使用登记及安全管理义务。

  四、关于“完善维保机制”的问题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9条第1款第6项明确规定,电梯使用管理人需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没有维护保养资质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维护保养电梯。《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规定了电梯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要求。对没有定期维护保养电梯的使用管理人,以及维护保养工作不规范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五、关于“推行电梯事故责任保险”的问题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11条第2款明确规定:“建立电梯公众责任保险制度,鼓励、支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投保电梯公众责任保险。”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将积极鼓励、推动电梯使用管理人投保电梯公众责任保险。

  六、关于“加强电梯使用安全检查力度”的问题

  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管职责,并严格监督、积极推动电梯使用管理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等电梯活动相关方落实各自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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