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区交通局主要职能
区交通局是区政府主管道路运输管理的工作部门。
区交通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物流业具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参与本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交通规划研究,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优化交通运输布局,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三)负责道路运输、道路运输服务业、公共汽车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轮渡、停车场、汽车租赁、物流业的监督管理和公路、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参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的协调工作;组织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区本级负责的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维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市道路附属设施(车行隔离栏、人行护栏除外,下同)、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诱导屏。交通监控设施除外,下同)、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服务设施、道路运输站(场)的监督管理。
(五)组织全区道路交通畅通保障工作,建立大中型城建项目及配套设施交通影响评估制度并组织审查。
(六)组织拟订近期交通建设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网络建设;组织指导道路运输站(场)、公共汽车电客运服务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七)依权限对交通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统筹编制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计划、交通改善工程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按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统筹编报公路运输枢纽、港航设施建设等有关项目交通运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参与编制交通年度建设计划,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八)负责公路、城市道路收费管理及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有关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投标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参与拟订交通行业相关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承担铁路、港口、邮政等综合运输的协调工作。
(十)组织协调制定全区交通行业科技政策、重大科技项目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信息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参与调查处理交通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受区政府委托管理本区交通战备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交通管理总站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道路运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客货运输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工作,拟定本区的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乡公交运输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机动车维修和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停车场及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经营、机动车辆租赁、机动车辆清洗、物流服务、客货运代理、配载、中转、联运、货物包装、仓储理货以及道路运输装卸业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权限审批(核)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交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开业、变更、停业、歇业申请,核发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统筹安排跨省、市、区及区内的客运路线。
(五)监督检查道路客、货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服务质量,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调解运输(服务)的商务(质量)纠纷;监督检查道路客、货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价格,按分管权限提出调整和改革意见;推动发展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地区、城市之间及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联营、联运。
(六)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维稳工作,组织实施区内道路运输行业、维修行业、停车场等安全生产监管、消防检查工作。
(七)组织协调军事、救灾、抢险等重点物资运送和紧急客货运输、重大节假日道路旅客运输,保证指令性运输任务的完成。
(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地方公路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订本区地方公路养护行业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地方公路(包括地方公路渡口)发展规划。
(二)负责由区本级负责的地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渡口、公路附属设施、人行通道的维修保养(市政管线,绿化,路灯,标志标线,护栏,红绿灯,智能交通、照明,雕塑等除外);负责地方公路养护维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地方公路和地方道路路况的日常检查、勘验,开展养护质量动态监测和评定,分析本区公路设施使用状况,提出公路设施改造和改善方案。
(四)负责所辖地方公路养护维修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地方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广地方公路养护科学技术,负责交通情况调查和路况登记,养护人员技术培训,技术装备改善,先进经验交流等工作,推进地方公路养护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负责地方公路文明路建设工作。
(六)依法履行地方公路路政管理职责,保护路产,维护路权;负责地方公路标识标线及各种标志的设置,维护地方公路养护运营的正常秩序。
(七)组织实施地方公路挖掘后的修复工作;承担地方公路的应急抢险工作。
(八)负责地方公路渡口的渡运、安全、财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地方公路的养护经费进行统筹安排、统一划拨,并监督专款专用。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交通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289项;
(二)行政许可30项;
(三)行政强制15项;
(四)行政征收1项;
(五)行政检查20项;
(六)行政裁决1项;
(七)行政给付-项;
(八)行政确认-项;
(九)行政奖励-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23项。
(以市、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2018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1
| 区交通局
| 0
| 3208
| 0
| 0
| 0
| 1
| -
| 0
| 3209
| 898.186024
|
2
|
|
|
|
|
|
|
|
|
|
|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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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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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3209
| 898.186024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5. 填写要求:根据本部门的职权填写表格,有该项职权但2016年没有行使过的,填“0”;本部门没有该职权的填“-”。例如本部门有“警告”职权但2016年内没有行使该项职权的,填“0”;如本部门没有“警告”职权的,填“-”;如本部门及下属部门均没有行政处罚权的,可不对外公布“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表”。
表二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1
| 区交通局
| 263
| 263
| 263
| 0
| 0
|
2
| 区交通管理总站
| 208
| 208
| 208
| 0
| 432
|
3
| 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 36
| 36
| 36
| 0
| 0
|
|
|
|
|
|
|
|
合计
| 507
| 507
| 507
| 0
| 432
|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只要撤销许可决定是在2016年内作出的,即使是撤销2016年以前的许可案件也需纳入统计。
3. 填写要求:根据本部门的职权填写表格,有该项职权但2016年没有行使过的,填“0”;本部门没有该职权的填“-”。如本部门及下属部门均没有行政许可权的,可不对外公布“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表”。
表三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2018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1
| 区交通局
| -
| 176
| -
| 0
| 88
| -
| -
| -
| 0
| -
| 88
| 352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352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 填写要求:根据本部门的职权填写表格,有该项职权但2016年没有行使过的,填“0”;本部门没有该职权的填“-”。如本部门及下属部门均没有行政强制权的,可不对外公布“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表”。
表四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2018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
1
| 区交通局
| -
| -
| 12012
| -
| -
| -
| -
| -
| -
| -
| -
|
2
| 区交通管理总站
|
|
| 2759
|
|
|
|
|
|
|
|
|
3
| 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 21
| 238.23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1
| 238.2423
| 14771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6. 填写要求:根据本部门的职权填写表格,有该项职权但2016年没有行使过的,填“0”;本部门没有该职权的填“-”。如本部门及下属部门均没有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可不对外公布“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表”。
第三部分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
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209宗,罚没收入8981860.24元。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9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3%;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2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22%,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6%。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507宗,予以许可507宗。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352宗。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21次,征收总金额2382324元。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4771次。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番禺区交通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