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1号)要求,结合我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我区符合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含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以下简称“民办初中”)分类招生通知如下:
一、分类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分类招生申请入读相关民办初中:
(一)小学部应届毕业生(九年制学校适用)。
(二)本学校(或XX教育集团)正式员工(一线教育教学人员或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上级规定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烈士、英模、现役军人、应急救援队伍、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区总部企业“两高”人员等)的适龄子女。
(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拥有相关小区房产100%产权(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查册证明)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子女”,小区配套学校适用)。
二、分类招生报名时间安排
(一)5月28日前,完成小学部应届毕业生直升招生报名工作。
(二)5月29日前,公布分类招生计划数。
(三)5月30日-6月1日(民办学校根据实际安排时间),各民办初中接受符合条件学生现场报名。
(四)6月10日-11日,录取通过公示的分类招生学生(直接录取或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由番禺区教育局统一实施。
(五)6月15日-20日期间,请通过分类招生且被本校录取的学生家长注意登录“广州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补充子女报名信息,否则会影响子女正常录取。
三、录取原则
符合分类招生条件学生入读名单在民办初中统一网上报名前确定。
民办学校分别确定各类招生计划。各类学生报读人数小于或等于各类招生计划数时,全部予以录取;各类学生报读人数大于各类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抽签方式决定入读名单。
四、注意事项
(一)通过分类招生且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如决定放弃民办初中学位,请于6月14日前向录取民办初中提出申请,否则不能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
(二)同时报读公、民办初中互不影响,同时被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可根据意愿选择入读其中一所初中。
(三)符合条件但错过民办学校分类招生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分类招生资格。可参加民办学校统一网上报名,民办初中报名时间:6月15日-20日。
(四)各民办初中分类招生条件、要求及安排以各民办初中发布的《分类招生简章》为准,请广大家长提前登陆拟报读民办初中网站、微信公众号阅览。
五、咨询电话
番禺区教育局:84641656、84641676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