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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一体”登记工作?东环街为您解答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8 15:19:5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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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房地一体”登记工作?

  “房地一体”登记工作是指对原未完成房地一体登记的、已实际建成并使用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进行登记,并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核发不动产权证。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

  二、“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对村民有什么好处?

  (一)明晰产权。通过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的权籍调查,确认权属来源,记载登簿,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二)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权属纠纷。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已登记发证或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及住房权属存在争议,通过这次“房地一体”统一确权登记,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具结确权登记。纠正错误,解决权属纠纷。

  (三)房权信息更加完整准确。“房地一体”的统一登记,采用数字化处理信息权属信息和高精度测绘,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信息更加完整准确。

  三、“房地一体”登记工作的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发布通告、资料收集、制作调查底图等。

  (二)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

  1.作业调查队伍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证到各单位、各住户进行现状房屋调查,核查每幢房屋的位置、权属、界址、用途和地类等情况,并同步开展资料收集。

  2.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不动产调查登记申请表,由权利人签字确认。

  (三)登记发证

  1.权籍调查初步成果形成后,由作业单位对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公示,并由镇(街)、村社进行盖章确认。

  2.公示无异议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权籍调查成果进行预审,并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进行首次登记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3.公告无异议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东环街“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开展进度

  (一)已于10月19日完成作业队伍的招标工作,并进入街道8个行政村进行实地测量,现各村的底图制作已全部完成。

  (二)按街道辖区内最新数据统计,需测量宗数共7625宗,其中已完成测量5654宗,合计测量完成比例为74.15%。

  五、“房地一体”登记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本次“房地一体”登记工作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参与确权登记。

  (二)各用地用房单位和个人需提前准备下列证明材料:

  1.已取得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2.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应提交继承相关资料。

  3.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单位法人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指界委托书。

  5.申请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6.村镇(庄)规划审批手续。

  7.其他证明。

  (三)如有村民因房屋权属问题、对测量结果存在疑惑等情况,未能参与本次政府统一组织的“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在日后自主申请“房地一体”登记工作中,需自费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高精度测量,其成果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使用。

  (四)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六、下一步计划

  东环街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街道辖区内8村的“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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