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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各车管所可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范围

来源:广州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09-28 15:18: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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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车管所可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范围:

  1.天河分所、荔湾分所可办理中小客车新车注册和4.5吨以下非中小客车新车注册登记;

  2.荔湾分所、白云分所可办理中小客车变更登记和转让登记;

  3.化龙分所可办理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非中小客车转让登记业务;

  4.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分所可办理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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