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信息
反映总体规划问题
0824120710551240201
咨询
2024-12-07 11:04:09
办结
市民称其房屋是祖宗留下的房屋,已经鉴定为一般损坏房,其想要改建,现咨询相关部门上址是否可以改建,如可改建,告知其具体的资料和流程。
处理信息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4-12-09 15:11:46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回复:根据市民反映,该房屋为国有用地房屋,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三十五条,城市、镇旧城区房屋整体或者主体结构安全、能够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房屋,应当结合旧城更新规划逐步统筹更新,在旧城更新规划实施前可以进行原状维修。经鉴定为局部或者整幢危房的房屋,可以凭房地产权属证明、房地产现状图、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原址重建或者改建,但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扩大基底面积、改变四至关系和使用性质。1.可前往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窗口咨询危房原址重建事项。办理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20-846909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选择广州市番禺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查询“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加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一危房原址重建、改建”。具体网址为“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13MB2C93096Y44401120350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