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信息
咨询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问题
0826052109191767201
咨询
2026-05-21 09:33:59
办结
市民拟成立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三类汽车维修经营项目,现咨询所需的具体材料,以便寻找相应的场所,办理后续的业务。
处理信息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6-05-21 16:23:50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回复: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五条,市民咨询的三类汽车维修经营备案业务,需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需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及(一)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三)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四)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五)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六)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人员、设施、设备等要求参考《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2-2023)。建议市民可携带资料到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工程大厅48号窗口现场由工作人员指导办理。



粤公网安备 44011302000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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