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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关于设立登记的问题
0826081416225184001
咨询
2026-08-14 16:29:45
办结
市民想要通过一址多照的方式在番禺区设立一家新的企业。现向相关单位咨询如何填写“一址多照场地使用证明”中的“提供给谁”相关内容,是填写个人名称还是欲设立的公司名称?假如有名称核准通知书的话,是否需填写名称核准通知书上的名称?

处理信息

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10:00:00
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8月17日通过12345系统短信回复。企业名称原则上由申请人自行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主申报,日常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可登录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同步申报企业名称、办理设立业务,无需提前单独办理名称核准。在一址多照场所使用证明填写时,可明确注明场地用途为供股东注册设立公司使用,存在多名股东的,须逐一列明全部股东姓名,参考示例:“提供给股东xxx、xxx设立公司无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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