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信息
反映结婚登记问题
0721090618204911101
咨询
2021-09-06 18:28:15
办结
市民咨询香港户籍居民在广州办理结婚需要什么材料,是否可以找人委托办理?请相关部门解答。
处理信息
番禺区民政局
2021-09-07 17:14:19
【番禺区民政局回复】根据《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链接:http://smzt.gd.gov.cn/zwgk/zcfg/xzgfxwjgb/content/post_1709097.html)4.1.2第二款规定“香港居民应当提交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该声明是在香港委托公证人处办理的,非内地公证机关出具,也不是出入境办事处出具的。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69号)(链接: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3/content_62193.htm)有关规定,具备条件的香港律师,可向司法部提出成为委托公证人的申请,司法部于每年一月份对注册的委托公证人进行年度公告。即香港委托公证人是符合条件并向司法部提出成为委托公证人的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2021年度注册名单查询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101/t20210106_208006.html)。是否可以通过委托办理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当事人无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建议您向选定的香港委托公证人咨询。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20-8483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