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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咨询宅基地房屋赠与问题
0823010808283047601
咨询
2023-01-08 08:34:13
办结
市民反映其有一套宅基地房屋,欲赠与给已成年的孩子,现咨询申办流程、资料和地点。

处理信息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3-01-10 14:12:16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回复:市民如需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可参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穗规划资源规字〔2019〕5号)第七十九条第2款“因继承、赠与、遗赠、析产、夫妻财产约定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权属发生转移”的有关要求,持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受让人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经镇街审核确认的受让人受让房地产后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证明等资料前往不动产办理机构或通过网上申办方式申请办理。如符合条件的,办理机构将积极配合市民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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