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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反映消防标准问题
0823011311015116801
咨询
2023-01-13 11:14:00
办结
市民表示欲在番禺区设立托育机构,面积在300平方,现咨询相关部门对托育机构的的消防标准是什么。

处理信息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1-13 17:26:43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市民咨询开办托育机构需办理的消防证明。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规定,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育机构装修工程,属于住建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手续;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托育机构装修工程为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完工验收后,申请办理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关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消 防验收备案的办事指南已在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地址:http://www.gdzwfw.gov.cn/)公布,具体申报指引可在该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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