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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反映离婚登记问题
0823051912442543501
咨询
2023-05-19 12:56:39
办结
​市民反映需办理离婚登记,现遗失一本结婚证,市民希望了解曾做过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书是否可作为其结婚情况证明来代替结婚证书,如一定要写结婚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希望了解书文格式和模板。

处理信息

番禺区民政局
2023-05-19 15:00:57
【番禺区民政局回复】针对反映问题,我单位答复如下:当事人准备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但是有一个结婚证遗失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业务应当先预约“离婚登记申请预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登记处已告知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时候因遗失原因只提供一个结婚证亦可以正常办理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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