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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反映动物殡葬问题
0823061410391858701
咨询
2023-06-14 10:43:30
办结
市民欲从事宠物善后和火化殡葬的服务,其欲了解具体所需办理什么证照和许可(营业执照外)。

处理信息

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3-06-14 15:56:24
【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回复】工作人员致电市民,就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宠物火化殡葬场所应归属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场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第六条、第十条的法定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一)拟建场所应征得所在地村居、农业农村部门初步同意后,向我局(番禺区长堤路71号)提交拟建场所的选址综合评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选址概况(包括选址地点、周边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场所分布距离以及天然屏障状况);(2)场所设计方案(设计规模、、平面布局、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方式)。(3)动物防疫措施(重点说明动物防疫人工屏障、动物防疫硬件设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等)。(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二)通过我局评估确认选址可设立的,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向我局(番禺区政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3)设施设备清单;(4)管理制度文本;(5)人员信息。(三)我局依法进行现场核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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