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信息
反映环境评价报告问题
0823122209151038801
咨询
2023-12-22 09:29:14
办结
市民咨询其公司的生产线不清楚是否需要做环境评价报告,现其想了解需要做环境评价报告的条件是什么,其表示查看制度很难进行评判是否需要做评价报告。
处理信息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
2023-12-22 14:35:3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回复】如下: 建设单位可对照《广州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不属于上述豁免或免于办理情形的项目,建设单位再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评类别为登记表的,建设单位在开业前自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网址https://beian.china-eia.com/)进行备案,并打印、签名、存档备查;环评类别为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办事指南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详情可致电番禺分局咨询电话84627027、3837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