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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反映工伤保险问题
0824052114593145801
求助
2024-05-21 15:05:43
办结
​市民来电反映其于5月17日在广州受工伤,参保所属区为番禺区,市民希望相关部门协助其让公司在三十日内做工伤认定。

处理信息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5-21 17:56:28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市民可以到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学城分中心咨询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业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29号,联系电话:3933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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