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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公开
事项信息
诉求主题
反映工程建设项目和人员资格审批问题
受理编号
0824053014440384601
诉求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
2024-06-14 17:06:28
处理状态
办结
事项内容
市民的企业计划变更地址到南村镇,现需开具场地证明材料,市民咨询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办理证明。
处理信息
回复单位
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4-06-18 09:58:15
回复情况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答复如下: 一、建议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 1.房屋租赁合同。 2.预售买卖合同或一手现售合同或已确权的查册证明(如不确定,提供已有产权证明资料。) 3.租赁双方身份证明。 二、材料初审无误后,可办理开具“场地使用证明”。 三、如有疑问可拨打区政务服务中心万博分中心窗口电话进行咨询:3999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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