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信息
反映保障性住房问题
0724091609235961901
咨询
2024-09-16 09:30:31
办结
市民表示需申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公租房,现咨询本市农村户口是否也可以申请。
处理信息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18 15:00:14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为化龙镇某村户籍家庭,咨询本市农村户口是否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保障。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同时,根据《关于2010年后转为居民户口申请住房保障的问题》(穗住保函〔2012〕901号),户口簿内页“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栏中印有“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的,视为原农业户口,暂不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因此,请您查看您户口簿本人页面最下面一栏是否印有“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如没有,则可到化龙镇房管所(地址:化龙镇龙源路153号,电话:84755424)办理公租房申请。若您对公租房保障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咨询,电话:84617822。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如对我局工作表示肯定的恳请您对本工单评价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