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12345政府服务热线 > 案例公开

事项信息

反映生育奖励问题
0824110409583250001
咨询
2024-11-04 10:05:01
办结
​市民反映其与配偶婚前、婚后均没有生育子女,听说退休人员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其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处理信息

番禺区大龙街
2024-11-05 15:58:04
番禺区大龙街回复如下:获悉市民想申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根据《广州市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办法》第七条:2015年12月31日以前纯生二女且未再生育或婚后未生育子女的本市原农业户籍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以申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同时告知市民到龄后到户籍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提交资料申请即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