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
番禺府行复〔2024〕1279号
邴印行:
您于2024年12月11日通过全国行政复议平台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您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番禺大队对您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但您提交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非处罚文书,故请您补充提交被申请人向您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文书。请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填写所附的《行政复议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行政复议权利义务告知书》寄回本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联系方式:020-846367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在补正期内提交书面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本府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你邮寄《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 (番禺府行复〔2024〕1279号),因你拒收后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番禺府行复[2024]1279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府领取《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行政复议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4636756。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