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府行复[2023]297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告
付梓骏:
你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穗番市监新造举复[2023]160329号《关于付梓骏举报广州易讯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事项的答复》,本府经审查,《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案中,被申请人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申请人的举报材料,于同日告知申请人予以受理,于3月25日对被举报人进行调查。于3月31日作出《答复》决定不予立案,并于4月3日将《答复》邮寄送达给申请人,程序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三)属于本部门管辖;(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决定立案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 在本案中,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线索后,通过现场核查被举报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查明被举报人具备发送短信的相关资质,且经广告主授权享有代为发送相关涉案信息的权利,其发送对象为用户授权的会员。因暂未发现被举报人存在申请人反映的未经他人许可向他人发送营销信息等行为,被申请人遂决定不予立案的做法符合上述规定。关于申请人要求赔偿损失,被举报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被申请人遂决定终止调解的做法,并无不妥,本府予以支持。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理据不足,本府不予支持。本府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你邮寄的法律文书因你逾期未领取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番禺府行复[2023]29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府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