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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府行复〔2022〕602号 终止行政复议审查决定书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5 15:02: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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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终止行政复议审查决定书


  番禺府行复〔2022〕602号

  申请人:张某某。

  被申请人: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张某某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3日在全国12315平台对其举报事项作出不予立案的回复,向番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番禺区人民政府已依法立案受理。

  此案审查期间,申请人张争争于2022年11月30日向本府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府决定依法终止该案的审查,案件到此终结。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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