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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3G340853792/2022-0004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4-29
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番禺区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方案的通知
文号: 番民〔2022〕45号 发布日期: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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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番禺区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  浏览次数:-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

    《番禺区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方案》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民政局反映。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22年429


番禺区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础上,将镇街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打造为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增加社区嵌入式、综合性、多功能、普惠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为统领,突出党建元素,体现党建要求,营造党建氛围,把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党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福祉。

(二)强化政府主导。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精简程序,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全面摸查、挖掘公有房产等可利用资源举办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三)坚持需求导向。从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出发,摸清需求和资源底数,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推进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

(四)全面放开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社会力量成为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主体,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

(五)有效整合资源。整合利用社区内各种闲置、存量设施,强化与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站等医疗服务设施衔接融合、整合设置、临近布点、服务转介。

三、选址和布局

每个镇街应当设置至少1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今后逐步按照规划要求补齐。优先选址在常住人口规模较大、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且交通便利、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相对独立和便于老年人使用的位置,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危险品生产储运、垃圾站、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在二层及以上楼层设置的,应符合无障碍要求,其中新建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且至少1台为医用电梯;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

中心建设应根据不同老年人群的特点和各项设施的功能要求合理布局,分区设置。休息区域宜与保健康复、娱乐用房和辅助用房作必要的分隔,避免干扰。

四、建设内容和标准

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及建筑设备、场地和基本装备,建筑和设施设备应符合安全质量、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规范。房屋建筑应根据建设规模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医疗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并设置长者饭堂、护理站或与周边护理站合作。除卫生间、沐浴间、办公室外,其他功能区(室)宜一区(室)多用,即可换用、兼用。中心应配置供电、给排水、采暖通风、通讯、消防和网络,以及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安防、疫情防控等设施设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

中心总床位数宜在10-2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占比不低于80%,日间照料床位数占比不低于10%。除全托外的日间照料、餐饮服务等功能区域不少于200平方米。

五、运营主体要求

(一)依法成立的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按照养老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家政服务员、心理咨询师、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中心主任;

(三)具备从事养老、餐饮服务、医疗服务等相关资质。

六、管理要求

统一命名为“XX区XX街/镇XX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由区民政局编号管理,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全市统一标识。

七、服务项目

(一)服务形式。全托、日托、上门。积极推进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村居设立服务站点(颐康服务站),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如个别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设置后暂无全托需求的,可利用全托床位开展日托等当地老年人需要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根据辖区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喘息服务)、精神慰藉、安宁疗护、辅具租赁、家居改造、文化娱乐、紧急援助等覆盖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的各项养老服务项目。重点是:

1.助餐配餐服务。统筹设置养老机构食堂和长者饭堂,为全托、日托和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2.医养结合服务。设置独立法人的护理站或与周边护理站合作,为全托、日托和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临终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营养指导、社区康复指导、健康宣教和其他护理服务。设立医务室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为全托、日托和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社区护理、转诊转介、预防保健等基本服务,为医疗机构术后康复期内的老年人提供康复照护服务。

3.家政养老服务。强化与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功能互补、服务转介,为在院和周边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居清洁、衣被清洗、代购、助医、助药、助浴、陪护等养老服务,拓展服务项目,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

4.家庭养老床位。为有养老专业服务需求的居家老年人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提供与机构养老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居家照顾服务。

(三)服务支撑

1.智慧养老。依托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市居家综合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手段和电子设备终端,为老人提供紧急救援、安全防范、电子围栏、烟雾报警、跌倒报警、远程照护等智慧养老服务。

2.统筹指导。统筹整合辖区内各类为老服务资源,为村居养老服务设施提供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资源调配等服务,为失能老年人家属开展养老照护培训,为老年人开展居家安防等培训。

3.供需对接。设置“养老服务顾问”,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咨询、服务查询、办事指引、方案制定、服务转介等服务,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

点击查看相关政策解读:《番禺区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