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村镇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政通路1号,邮政编码:511442,电话:020-34762260,34762219)。
一 概 述
2013年,南村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加快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稳步推进涉及民生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各个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构筑政务公开科学化平台
聘请专业网政公司设计和维护南村镇政府门户网站,利用这一科学化平台,拓宽群众问政和民意表达渠道,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每日的信息发送和审核,全面规范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在本单位网站专门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其中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党政公文、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图、依法行政、政府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年度计划、财政情况、政府采购、重大决策、联系方式、镇长信箱、人大信箱、工会信息18个子栏目。
为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全镇经济社会各方面工作情况和发展动向,搭建政民互动的便捷平台,让广大群众更了解南村、认识南村,南村镇官方政务微博“南村发布”自2013年3月份开通以来,由专人负责每天的发布、管理及跟进,分类发布社会管理、文化体育等工作动态,2013年全年发布政务微博862条。
(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精细化管理
每年召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工作会议,全体公务员、工勤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村居书记、主任参加会议,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本年度的个人工作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总结,并接受参会人员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与考核成绩挂钩。通过召开班子会等方式在内部公开本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等。通过召开群众民主推荐会、班子会公开公务员提拔、调动、奖惩等情况。同时,通过OA系统在内部公开人事任免、方案机制等有关文件。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由司法所承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工作,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具体操作,并对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5次。
全面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镇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敦促各学校向社会公布校务公开目标管理、考核评估等制度,办学资格、学籍管理办法和入学条件,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用途和使用情况等等;南村医院认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医用耗材和药品等项目的价格信息,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制度,行风建设情况和监督渠道,向患者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使用情况,提供医疗收费查询、信息咨询和病历资料复印等服务;镇自来水、供电所向社会公布办事项目、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时间和代收代办项目,服务范围、站点、承诺,纪律规定,新出台政策,公共服务调整计划,故障处理情况,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的方式和结果,监督渠道等;第三环保所主动公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等质量监测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委托监测服务等各类服务收费的标准、依据、用途和使用情况,咨询服务的范围、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监督渠道等内容。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动公开单位职能权限、工作标准、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服务的范围、依据、时限、站点、流程、结果以及违约责任和处理办法,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用途和使用情况,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处理规定,便民服务电话和监督渠道等。
(三)着力提高政务公开便民化水平
投入近80万元,将原镇经济发展公司大楼一楼进行升级改造,建设面积1300多平方米,高标准配备相关软硬件设施,建立南村镇政务服务中心。中心共设置三大功能区:一是前台咨询区,二是工商办证厅,三是综合办证厅。南村镇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的部门有10个,包括工商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环保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房管所、安全办、自来水公司、计生办、流管中心等,共设置19个服务窗口,进驻工作人员19人。2013年,南村镇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业务的咨询58029宗,办结率100%。
不断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深化和创新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认真处理群众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3年开展“领导干部基层大接访”活动4次,镇党政领导共接待上访群众45批244人次,办结率100%。有效把各种社会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2013年共接收各类群众信访件共2414宗(2583人次),受理信访案件办结案率达95%,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出版镇报《南村时讯》,每半月更新一期,除派发到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外,还免费发送到镇内各个村居,使更多的村民、居民通过该报了解南村镇的政务情况,拉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2013年共出版24期(总期数57期),共派发近72万份。利用镇报《南村时讯》全面展示了南村镇工作的新亮点、新特色,深入传达上级部门的最新方针、政策,专门印发“平安南村”、“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的专版,起到了宣传政策、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积极作用。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南村镇人民政府201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91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7%;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6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6.4%。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65条,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各类保障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让群众更了解政府各项工作的运作情况,方便群众获取各类实用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南村镇人民政府采用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利用公共场所的LED屏幕、政务公开栏、《番禺日报》、镇报《南村时讯》、镇政府网站等进行信息发布,并在镇文化中心图书室、各村(居)图书室、农家书屋、各企事业单位图书室、党支部和团委活动室等设置资料索取点,方便群众了解各类政务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南村镇人民政府201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 咨询情况
南村镇人民政府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88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67次,现场咨询接待329次,网上咨询86次。南村镇人民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02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党政公文、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年度计划、财政情况、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领导班子、机构设置、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图、依法行政、重大决策、联系方式、镇长信箱、人大信箱、工会信息、政府采购。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南村镇人民政府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段距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创新。三是政务公开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渠道,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二是加强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强阵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督促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整改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新闻媒体、人民群众以及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定期邀请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七 附表
(一)其他说明:本报告的统计范围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统计情况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191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191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17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0
|
申请总数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0
|
2.传真申请数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0
|
4.网上申请数
| 0
|
5.信函申请数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0
|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 0
|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 0
|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882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86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29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467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3025
|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0
|
行政诉讼数
| 0
|
行政申诉数
| 0
|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