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农〔2025〕4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了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了立项计划。现将广州市番禺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项目单位按计划开展项目建设,石楼镇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立项计划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附件
番禺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项目立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