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钟村街钟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事先告知书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一社区卫生服务站(钟村街钟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11308485554X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355227440126417035,执业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屏岔道45号综合楼二、三楼及5、6号铺,法定代表人:陈丹,性别女,民族汉):
你单位于2024年10月29日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经审查发现你单位:无消毒供应室(亦未发现消毒物品由已通过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验收合格的消毒供应室、中心提供),未设预防保健室;未达到一名医师配备一名护士的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暂缓校验3个月的行政处理。暂缓校验期从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你单位在暂缓校验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再次校验申请,本机关拟注销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34583903 联系人:审批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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