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根据《番禺区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暨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起重机械及消防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整治区房建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及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风险,我局开展了为期2个月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于3月22日开始至5月22日结束,采取常规巡查+聘请第三方专家+行政执法检查+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形式开展,相关情况如下:
(一)常规检查。共组派8个监督组,派出检查人员2136人次,检查工地726项次,邀请第三方专家30人,共发现并闭合安全隐患247个。对存在问题工地记录广州市动态扣分企业14家,省动态扣分企业20家。
(二)行政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工地20个,下发整改单20份,局部停工工地1个,约谈企业3家,记录不规范行为企业1家,对项目经理、总监扣分6人次。
(三)起重设备监督抽检。共抽检起重机械30台,其中:塔式起重机15台,施工升降机13台,吊篮2台。1.抽检塔式起重机15台,检测结论合格的8台,不合格的7台,合格率53.33%,其中共有14项次保证项目不合格(详情见附表1)。2.抽检施工升降机13台,检测结论合格的8台,不合格的5台,合格率61.54%,其中共有9项次保证项目不合格(详情见附表1)。3.抽检吊篮2台,均不合格,其中3项次保证项目不合格(详情见附表1)。
二、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起重机械暨消防安全管理、实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从抽检情况来看,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暨消防安全管理全链条各环节相关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一定问题。
(一)现场安全管理
1.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一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不及时,安全工作要求落实不严格、不细致。二是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安全职责不清,安全履职不到位。三是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以租代管、管理缺位,主要包括:部分项目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部分设备抽检出现多项保证项及一般项不合格;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过程缺少监管。
2.安全整治力度不足。一是部分工地存在赶工期情形,安全管理为施工进度让步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部分工地安全整治走形式,部分工地现场安全隐患比比皆是,施工安全日志、安全例会无一体现,或者选择性治理。三是安全力量配备不足,部分工地配备安全人员不足或者人员经验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工地安全工作,导致出现问题被发现未及时整治,出现问题不敢、不会整治等问题。
3.安全管理不规范。一是使用单位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不规范,大部分项目虽然能够按“一机一档”建立起重设备档案,但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存在缺项、资料不完善等问题。二是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进场检查把关不严,监理过程中对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起重机械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带病”作业。
(二)设备安全管理
1.租赁单位。一是部分设备在进场安装前未按要求进行自检并维护,导致部分起重机械主要结构件出现锈蚀、变形等缺陷未能提前处理和修复,“带病”置于工地现场安装使用。二是部分起重机械结构件无可追溯制造日期的永久性标志,无法判断是否超出使用期限。三是部分租赁单位未严格按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导致部分设备带着隐患运行。
2.安装单位。一是安装前未按要求检查起重机械各部件是否良好,未确认施工条件及环境,安装后的自检自查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安装方案及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导致起重设备安装后“带病”运行。如连接螺栓未安装紧固、连接销轴未安装到位;附着方案与现场附着方式不一致;部分安全限位装置未调试精准可靠等。
3.维保单位。一是起重机械维保责任主体和实际实施主体“两张皮”, 部分维保合同由使用单位与安装单位签订,但实际维保工作由租赁单位组织实施。二是维保作业人员责任心不强,维保作业往往流于形式,未真正达到维护保养效果。塔吊附着内撑杆连接螺栓缺失或松动、附着安装固定缺陷、高强螺栓等级不符、起升机构制动轮有油污、力矩限制器报警功能失效;施工升降机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层门安装缺陷、紧急出口电气联锁失效或无法正常开启、登机平台搭设缺陷、附墙斜撑杆销轴缺失等问题比较常见和突出。
4.检测单位。检测单位部分设备检测把关不严,现场检测精细程度不足,导致起重设备部分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甚至个别明显不合格项目,检测时也未能发现并给予纠正。
三、处理情况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将结合“安全月”、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工作组织“回头看”,检查抽查整改保持情况,对监督抽检存在的问题,将视情召开约谈分析会议,分析隐患产生原因,理清主体责任,为维护执法抽检的严肃性,警示促进相关责任单位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反映出我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仍存在较多问题,需相关单位共同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切实排查整改现有安全隐患
对于本次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整改,监督抽检问题相关单位整改完成后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再次对整机进行检测,重点复查此次抽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存在隐患的设备再次检测合格并重新验收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同时,相关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组织安排对项目其他起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好记录备查。我局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各项目起重设备排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加强管理,补齐短板,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各相关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此次检查暴露的问题,加强安全管理,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相关各方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租赁单位要加强对出租设备的管理,转场安装前加强对设备的自查和保养,及时清理淘汰锈蚀变形严重、来源不清晰、无法追溯生产厂家及日期的设备构配件。二是安装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安装前对设备及施工条件的检查程序,安装过程中严格按方案实施,并做好安装自检记录。三是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机制,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优选运行情况良好的新设备,选择旧设备的,要严格落实规范要求,采取分类分级管控办法加强维保、检测等安全管理,加强对维保过程的监管,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四是维保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维保职责,维保过程全程拍照或视频记录,防止维保工作流于形式。五是检测单位要认真、严格、公正地开展检测业务,为起重设备安全运行把好最后一道安全关,杜绝设备“带病”作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法,触动责任单位主动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年初以来,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清醒认识到目前我区起重设备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认真组织落实各自职责和任务,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人员力量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并弥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漏洞。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协同相关各方确保消除设备安全隐患。
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及监理单位的监管责任,促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特此通报。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