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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番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19 16:56: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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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28日至9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番禺区供销联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25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供销联社党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进度。自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落实时间,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4月22日,番禺区委书记对区供销联社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对严肃抓好巡察整改提工作要求。

  (二)细化整改任务。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制定了《番禺区供销社联社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反馈意见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了问题根源,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方案,征询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意见后,送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审核,使每一条整改措施更加具体、更加有针对性、更加行之有效。

  (三)全力推进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全面把控的作用,召开了系统工作会议,布置巡察整改相关事项,充分调动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各科室、各党支部、各基层单位,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理事会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基层负责人会议,以及机关党委、纪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或布置落实整改事项。领导班子强化跟踪督办,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作为巡察整改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全面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四)严肃整改纪律。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跟踪督办,积极协调督促整改进度,领导班子多次召开碰头会议,讨论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并加强跟踪督办,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跟进整改进度,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沟通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以及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接受检查督导,并听取指导意见建议。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巡察反馈意见共指出四个方面12类35个问题。截至6月30日,整改已完成23个、基本完成9个、正在整改3个。

  (一)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核心作用淡化的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了供销社的属性和职能定位,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部署,编制了番禺区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落实广东省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至基层单位。二是积极化解历史债务,专项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梳理形成《区供销社系统历史债务情况工作报告》提交党组会审议,决定按先易后难解决历史债务。今年以来推动1间社有企业解决债务247.3万元。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基层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及资产评估,招标代理公司正开展招标,将按工作方案推进。

  (2)关于政治担当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了基层单位的薪酬管理、人员岗位、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考核等制度共8项,优化激励、考核、追责机制。二是优化基层领导干部队伍结构,2020年4月至今,共提拔基层单位领导干部5人、调整岗位10人、免职8人。三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已对2名怕担当拒绝提拔的基层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并调整其岗位。四是开展了“干部担当作为”专题调研,根据现状和存在问题,探索了建立完善选人用人、奖惩、激励机制的措施。五是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分工;今年以来各班子成员到联系的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22次,与职工开展座谈,深入了解再生资源管理、为农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并听取工作意见。

  (3)关于组织和治理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了区供销联社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筹备召开区联社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了动员会议,正修订章程、推荐代表,按制定的方案继续推进。二是完善监事会建设,已书面向区委申请增设监事会主任1名,待批复。三是通过媒体、网站等宣传供销社为农服务成效,让群众深入认识供销社。四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明确“供销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理清思路,制定了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五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管,建章立制,推进社有企业改革,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平台和财务结算中心,推动基层单位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2.针对政治功能虚化的整改。

  (4)关于形式主义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二是推进基层治理机制改革,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平台和财务结算中心。探索发展新模式,石中公司按《公司法》运营,承担石基供销社的经营业务,实现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壮大,石基供销社2019年被评为全国标杆社、2020年被评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三是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防疫物资收储配售、三防物资储备、对口帮扶农产品销售、减免租金支持复工复产等工作,落实好“六稳”“六保”任务:1.一个生活物资储备仓动态储备76万元,食盐储备200吨,食糖储备100吨。今年5月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承担封控小区生活物资供应,累计供应物资约20吨;抽调5名干部参加防疫尖刀班,党员干部参与防疫一线90多人次。2.做好区内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收储、派发工作,截至6月累计收储口罩633万个、测温仪4650个、防护服1000套、反穿隔离衣840件,累计出库口罩538万个、测温仪859个;动态保持90万多个口罩库存作为区级防疫物资应急储备。3.两个区级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仓库储存物资达350万元,日常做好应急物资养护和管理,提高了三防抢险物资指挥调度、应急处置能力和实战能力。4.以“产销对接”为抓手,帮助扶贫地区农产品打开销路、拓展市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2021年以来累计销售额近570万元。区供销联社、石基供销社获广州市商务局、市协作办授予“2020年广州市消费扶贫积极参与单位”称号。5.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系统共减免租户租金约520万元,直接惠及租户145多个。四是将按《区供销联社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

  (5)关于官僚主义方面问题的整改。一是重新明确了区供销联社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安排和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分工。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共下基层开展调研22次,与干部职工面对面座谈,走访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深入了解基层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听取意见。二是制定了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中层干部、联系的基层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安排,已开展谈心谈话49人次,及时把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排解负面情绪、增进团结和谐、激励干事热情,搭建沟通联系的桥梁。

  3.针对改革成效弱化的整改。

  (6)关于推进改革创新内容不丰富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番禺区供销社实际,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继续深化供销社改革。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对标上级社下达任务,制定了番禺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至基层单位,通过改革,持续优化为农服务,拓展供销社服务领域,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立了番禺区沙北村供销合作社,新增社员413个,石楼镇海心村供销合作社组建工作正在推进中。选点石基供销社,创建省级以上标杆基层社。大石供销社、新造供销社在再生资源服务、日用消费品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增加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服务功能,完成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合作社2家。悦佳水果专业合作社以胭脂红蕃石榴为特色农产品打造产、供、销一体化服务示范基地1个。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新领办了番禺区啄果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工商注册,另外2家组建工作推进中。大石社与消费帮扶企业和所领办的合作社以“企业+基层社+合作社”的形式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个,联合开展农村市场拓展、农产品流通、消费帮扶等工作,特别是在消费帮扶领域,壮大和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优化提升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加快推进沙湾街助农服务中心建设,增设庄稼医院功能。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目前已完成10个点的选点,石基镇石基村综合服务社申报2020年五星综合服务社。加强再生资源网络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可回收物“两网融合”,上半年全区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超过30万吨,开展进社区、进校园活动24次。二是按照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创新为农服务。三是2020年7月,实施了社有企业改革,成立了专门的社有资产管理平台和财务结算中心,优化配置了资源,加强了对基层单位监管。

  (7)关于落实改革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探索企业经营新模式,石中公司按《公司法》运营,承担石基供销社的经营业务,实现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壮大,石基供销社2019年被评为全国标杆社、2020年被评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实施开放办社。大石社与消费帮扶企业和合作社联合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个,协作开展农村市场拓展、农产品流通、消费帮扶等工作,延伸服务链条,提升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加强与村两委沟通,组建了前锋村供销合作社和沙北村供销合作社,分别新增社员416人、413人;另外,已选点石楼镇海心村进行组建海心村供销合作社。三是按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选点石基社创建省级以上标杆基层社。

  (8)关于实现改革进程不理想问题的整改。一是2020年7月以来,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平台和财务结算中心,强化监督管理。二是依照相关政策,制定了《区供销联社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筹集合作发展资金,大力扶持基层拓展业务。三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石基供销社获评“2020年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明显电商企业”,并向市商务委申报2021年广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四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新领办了番禺区啄果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另已选点化龙、石楼各组建1家。禺锋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评定2020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五是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2019年以来累计下拨资金31万元。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4.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整改。

  (9)关于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机关纪委班子召开班子会7次,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召开了2021年度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报告,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三是于3月30日召开了2020年度述责述廉述德会议,听取2名党组班子成员“三述”情况,进行现场提问和民主测评,强化班子成员和基层公司法人责任担当意识。四是区纪委监委、区供销联社党组已对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6名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区供销联社党组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处理,其中1人诫勉处理、3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

  (10)关于谈话提醒针对性、实效性、及时性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纪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番禺区党廉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关于几种党内谈话常见问题的解释》,加强了对党内谈话形式的理解和掌握。二是党组书记对受区纪委监委党纪处分的5名党员进行警诫谈话,对3名党员及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3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对10名受党纪政纪处分党员干部开展了1次教育回访。四是对2018年以来谈话提醒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修改完善了谈话制度,制定了《番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

  5.针对监督责任严重缺失的整改。

  (11)关于执纪者违纪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多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广泛征求了意见,并深入基层开展座谈查找问题原因,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根源,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区供销联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机关纪委委员5名,完善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三是组织了机关纪委委员、人事监察科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检监察工作核心法规》,提高业务水平。四是于2020年5月对3名行政处分人员、2020年11月对6名党员的违纪事实分别进行公开通报,并于2021年4月9日开展了以案治本典型案例教育。

  (12)关于制度监督未形成常态问题的整改。一是2021年4月底对全系统基层单位进行了一次财务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向党组汇报,切实加强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发挥内控约束机制作用。二是2021年5月制定《番禺区供销联社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方案》,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基层单位开展审计及清产核资,招标代理公司现正开展招标工作,将按工作方案推进。三是对全系统基层业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形成了专题报告,提出了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基层业务用车。

  6.针对违纪违规屡禁不止的整改。

  (13)关于违纪违法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根源,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受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10名人员进行定期教育回访。二是制定了社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约谈提醒等制度以及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领导的监督。三是开展了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对岗位风险点进行重新梳理。四是党组对5名党员立案审查,其中3人给予诫勉处理、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配合区纪委监委对5名党员立案审查,其中4人给予党内警告、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五是完善了《区供销联社内部审计制度》等5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对全系统基层单位进行了一次财务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向党组汇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

  (14)关于违规转嫁费用问题的整改。一是由领导班子牵头组织人事监察科、资产管理科、办公室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在区纪委监委指导下,深入核查“转嫁费用”问题,对费用进行全面清查和细化分类梳理。其中,个人违规领取的会议费、停车费等违规款项,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退并退回基层单位;对应由区联社承担的费用,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定和进行清退。时任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已由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二是2020年4月修订了《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内控制度》,7月成立了系统财务结算中心,加大财务监管力度。三是党组对转嫁费用的基层单位原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处理。四是修订了《区供销联社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合理规范开支,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杜绝区联社转嫁费用至基层社的问题。

  (15)关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的整改。一是时任主要领导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已由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时任分管领导已由区联社党组进行谈话提醒。对涉事三个基层单位公款吃喝问题进行核查,清退了违规开支的餐费,对3名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另1名单位负责人还涉及其他问题被开除党籍。二是按《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监督党支部党建经费使用。三是制定了离退休人员管理费使用办法,开展座谈均制定方案,明确活动内容和经费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批。四是参照国资企业做法,制定了《区供销社系统基层单位公务接待费、差旅费、误餐费夜餐费开支管理办法》。五是成立了系统财务结算中心,加大财务管理和监督力度,开展了一次财务检查,基本杜绝类似问题。

  (1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一是2020年10月已废止原制度中违规清明节日费的内容,并已组织基层人员清退了相关补贴。二是2021年3月8日修订完善了《番禺区供销社系统基层单位人员工资报酬管理办法》,取消“八大节日”补贴项目。三是已组织基层人员对违规旅游费进行了清退。

  (17)关于违规套取资金问题的整改。一是核查情况并对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党组对3人进行免职,1人进行行政诫勉,1人进行批评教育;配合区纪委监委对2人进行立案查处,其中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党组书记分别对相关基层单位时任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诫谈话。三是修订了《番禺区供销社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番禺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区供销联社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监督流程》等制度,加强项目验收,强化对财政专项资金试使用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18)关于“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的整改。一是借用基层单位的车辆已于2019年5月归还。二是2018年12月,相关基层供销社原领导归还了车辆,由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执行《区供销联社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单位业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补充意见》,规范车辆使用。开展了一次基层业务用车检查,形成报告提交党组会,提出了措施规范基层业务用车。四是2020年9月核查了基层单位“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并已组织相关人员对费用进行了清退。2019年4月后没有再发生此类情况。

  (19)关于廉政风险方面问题的整改。一是资产管理科对基层单位再生网点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情况进行了核查,暂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廉政问题。二是制定了《区供销社系统集体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区供销社系统建设工程交易流程指引》,修订了《区供销社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管。三是对于群众反映的“优亲厚友”问题,经机关纪委深入核查,暂未发现涉事干部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问题。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以来,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决定。从2021年起,经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从政府采购目录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20)关于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一是摸清底数,2020年4月已对8家社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今年5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基层单位开展审计及清产核资,招标代理公司正开展招标工作,按工作方案推进,将根据结果及时整治各类财务不规范行为。6月,根据市社部署进行了一次资产清查,结果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已报市社。二是成立了系统财务结算中心,规范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开展了一次全系统财务检查,形成报告向党组汇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2021年1月到白云区社、增城区社学习调研解决历史债务、财务管理等问题,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四是制定或修改了《区供销联社内部审计制度》等5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尽责问题在整改

  7.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21)关于原党委班子不团结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区委区政府重视和支持下,新的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制定了《区供销联社党组工作规则》《区供销联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沟通,形成了融洽、协调、互助、互谅、奋发的战斗集体。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区供销联社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开支审批流通(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签名),严格监控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区供销社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经办科室提出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履行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向财政部门请款下拨。

  (22)关于未建立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了《区供销联社党组工作规则》,修订了《番禺区供销联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内容,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领导列席党组会议,会议议题提前一天进行报备。二是主要领导对违规购买物业的基层单位时任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谈话提醒。2018年8月以来全系统没有违规购置物业。三是制定或修订了《区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区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合同管理办法》《区供销联社房产物业租赁管理办法》等共5项制度,规范社有资产管理。

  (23)关于“末位表态”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区供销联社党组工作规则》,修订了《番禺区供销联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主要领导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二是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发表意见并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8.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完善的整改。

  (24)关于“混岗”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招聘工作。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与基层沟通,掌握社情民意,身先士卒,带头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考核要求落实工作任务。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规范“轮岗”“借调”“选拔任用”等工作,补充完善缺失的工作流程和手续,2021年1月调整了部分科级干部的岗位职务,印发任免文件,有序推进科级干部的岗位调整计划,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岗位管理工作,妥善解决“混岗”问题,落实好本单位科级干部的选人用人管理工作。

  (25)关于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问题的整改。一是相关人员不再借调到区供销联社机关工作,并对其进行了岗位调整。二是2020年9月制定了《番禺区供销社系统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本系统内的工作人员借调工作,并完善相关台账。

  (26)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一是2020年12月上级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1名处级干部任主要领导,现阶段领导班子不存在空缺的情况。二是落实在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察以来,提拔科级干部2人和公开招聘干部1名,2个岗位调动和2个岗位公开招聘正在推进,拟调入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员,相关申请已报区人社局。三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管理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巡察后新提拔正、副职年轻干部5人,公开招聘系统外优秀管理人才7人,年内将按照人事管理计划,做好基层单位人员选人用人工作,优化梯队建设。四是开展了“干部担当作为”专题调研,根据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建立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的措施。

  9.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的整改。

  (27)关于原党组成员个人事项填报不真实问题的整改。一是2名原党组成员对相关个人事项进行如实补报。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引以为戒,把传达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范围,认真研究落实。每年均严格按区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好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填报工作,2018年、2019年、2020年班子成员均认真填报,没有发生填报不实等违规情况。

  (28)关于出入国(境)管理规定制定不正确问题的整改。2021年4月,对《番禺区供销联社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标对表上级有关规定,明确“1年不超过两次”等规范内容,并严格落实上级出入国(境)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29)关于内部考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由于当时该名人员在巡察期间处于“立案调查未有结果”状态,无法按照年度考核的工作指引对其进行等次的评定。2020年12月,上级关于该名干部的处分结果正式反馈后,已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等次补录,并按规范流程给予其本人确定。

  (30)针对处理人员不恰当问题的整改。按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已于2018年2月恢复该名干部的相关待遇,与该同志进行工作谈话,已征得其本人谅解。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0.针对过关思想严重的整改。

  (31)关于不主动落实整改问题的整改。一是把巡察组指出的上一轮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领导班子多次讨论研究,梳理情况形成报告,积极沟通区纪委监委、派驻组,想方设法抓好整改。党组先后两次通过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巡察整改质量控制的“两张清单”》《关于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研究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办,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结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把上一轮巡察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列为重点任务,领导班子带头分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整改出实效。巡察整改期间,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接受检查督导,并听取意见建议。二是梳理“疑难杂症”,成立化解历史问题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加快解决历史问题。三是对2010年以来历任资产管理科正副科长共4人进行处理,其中3人受到诫勉处理、1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四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招租信息发布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广州市公有物业出租平台公开发布,公开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根据市统一部署,开展了一次全面资产清查。

  (32)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反思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领导班子带头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反思,研究分析问题根源,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二是2019年起先后5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调配人员组建了财务结算中心,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切实增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财经法制观念。其中,2019年12月邀请税务师事务所专业人士进行税务实务培训,使系统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财务工作及税法知识得到了有效提高。三是2021年5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基层单位开展审计及资产评估,已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开展招标工作,按工作方案推进中,将根据审计结果及时整治各类财务不规范行为。

  (33)关于职工对涉及利益事项不理解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巡察期间认真开展边巡边改,先后7次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巡察整改有关精神,布置落实整改工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有关涉及利益的事项与广大职工双向沟通。二是认真组织领导干部职工清退各类违规发放津补贴。三是按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修订了《番禺区供销社系统基层单位人员工资报酬管理办法》,并做好解释,进一步保障职工群众利益。

  11.针对整改进展缓慢的整改。

  (34)关于多项违规费用未完全清退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领导干部职工清退了各类违规发放津补贴,全体在职人员均已完成清退。二是对未完成清退人员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领导班子分工,一人一策,积极做好清退追缴工作。4月23日至30日,已完成对巡察反映的1名离退休党员、2名离职人员的追缴工作。三是针对1名原党组成员对车辆补偿费清退持异议问题,主要领导再次与其谈话,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核查。该同志已于2021年5月31日清退了相关费用。四是期间及时把相关情况报送区纪委监委,加强沟通。

  12.针对整改方式简单的整改。

  (35)关于存在“机械式”“一刀切”整改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层干部会议等方式,领导班子带头逐条对照问题清单进行反思,分析问题根源,制定了针对性强、多样化、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办,领导班子多次召集科室负责人梳理整改进度,协调解决遇到困难,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推进科级干部岗位调整,优化科级干部岗位管理,解决了“混岗”问题。三是对外派干部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人员规划并规范台账手续,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借调人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外派干部管理。四是完善了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党组权责清单,明确党组会议秘书,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跟踪督办,提升各项工作管理水平。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懈怠,巡察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下一步,区供销联社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突出强化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成果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开创新篇章。

  (一)提高站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始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减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全彻底完成的问题,严格按照方案,不放松、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

  (二)强化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主要领导继续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督促检查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认领问题清单和责任工作,做好跟踪指导,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三)抓住关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增强一抓到底的耐心、定力和韧劲,驰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坚持正风肃纪,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对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快处,典型案例做好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突出一举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使用、财务核算、社有资产营运、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

  (四)立足实际,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作出的重要事实精神,围绕建立区联社“三会”制度、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强化为农服务等重点难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举措、机制,以整改成果促进工作提升,努力开新局、育新机,推动番禺区供销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广州市番禺区纪委监委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4636747;邮政信箱: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邮政编码:511400;电子邮箱:jw@pany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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