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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对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的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22 11:52: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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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对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区财政局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有关我局“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是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计划,保障项目可实施性。垃圾分类作为政策性项目,项目单位应重视前期调研,进行项目前期论证,了解居民对垃圾分类回收的认可度,以及垃圾分类回收中可能遇到阻碍及相应措施等。并在准备充分的基础上编制项目预算。一方面使得整个项目能够紧密围绕推进垃圾分类的共同目标开展;另一方面,保障子项目能够顺利开展,提升预算执行率,如遇客观原因难以继续执行,将及时调整方案与预算。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绩效。第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并依据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特别是餐厨垃圾清运及有害垃圾清运)进行日常考核。对餐厨垃圾清运、处理及有害垃圾清运作业的日常考核是保障本子项目完成产出及效益指标的关键环节,将注重项目的日常管理。第二,相关工作若达到公开招标的要求,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社会化降低成本。如要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则完善相关审批程序。第三,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内容中明确服务范围与质量,以便开展监督考核工作。注明合同签订、履约日期,保障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产生歧义。

  三是结合项目特点,科学全面设置绩效指标。第一,重视绩效申报工作,按规定要求设置好预期绩效指标,为后续评价提供参考。第二,注意绩效指标与支出内容的匹配性,要针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检查考核工作项目、宣传经费等对应的产出进行明确,如“清运及时率100%”、“收运车辆正常运行率100%”。第三,设置更为全面的效益指标,将增设“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检查考核通过率100%”、“居民垃圾分类回收认可度90%”等指标。第四,重视绩效运行监控与质量控制,完善质量跟踪管理措施和考核指标,采购项目则要求第三方报送进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开展以及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对直接受益对象或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以便提供直接客观的佐证材料。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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