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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曝光2起燃气领域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11-14 14:14: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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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内外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城市安全运行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对番禺区内2起野蛮施工导致燃气管道受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请各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共同守护燃气安全。

       案例一:

       2023年2月10日20时35分许,某燃气有限公司位于石楼镇腾达东路的市政燃气管道被第三方施工单位破坏,造成两户工业用户停气。

       经查,该施工工程是“番禺区砺江河、莲山围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化龙片区)”,施工单位是某工程公司。事前,施工单位已与燃气公司签订保护协议、制定保护方案,但施工单位未按照燃气公司要求进行现场管线探测,晚上在未告知燃气公司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围堰施工,造成燃气管道破损。因违反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石楼镇政府依法对该施工单位作出处以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3年2月12日18时05分许,石楼镇市莲路(333号对出路段)进行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造成市政燃气管道破损,造成5户工商业用户停气,其中4户事发时未使用燃气。

       经查,该事故是由第三方施工工程不慎造成的。施工单位是某工程公司,该施工单位已与燃气公司签订保护协议、制定保护方案,但施工单位未按照燃气公司要求进行现场管线探测,在未告知燃气公司的情况下擅自施工,造成燃气管道破损。因违反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石楼镇政府依法对该施工单位作出处以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区城管局警示各施工单位及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违法必追责”,强化安全法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筑牢安全底线。

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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