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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告(2021)第S001号

来源: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7-02 14:30: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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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青霞:

       本执法机关查处使用超期限未检验不合格,无技术档案或者报废的气瓶 (违章地点和违法行为)一案,于2021年3月18日发出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穗综番强措字[2021]S008号) 。现 □证据先行登记保全 √扣押的执法措施已解除,依照《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通知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屏都路38号 领回 □证据先行登记保全 √扣押的物品(或工具)。逾期未领回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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