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德讼:
本执法机关查处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443号之11-12使用不合格的燃气气瓶(违章地点和违法行为)一案,于 2021年 06 月 16 日发出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穗综番强制措字[2021]A009号 。现 □证据先行登记保全 √扣押的执法措施已解除 ,依照《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通知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海傍路4-12号领回 □证据先行登记保全 √扣押的物品(或工具)。逾期未领回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2021年08 月 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