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湾燃气有限公司 :
本执法机关查处 番禺区南村镇南村村湾头桥11号销售利用报废、超期未检、未安装二维码标签身份标识的气瓶充装的燃气 一案,于2021年 04 月 16 日发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穗综番强措字[2021]H062号) 。现 □证据先行登记保全 √扣押的执法措施已解除 ,依照《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通知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900号 领回 □证据先行登记保全 √扣押的物品(或工具)。逾期未领回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2021年 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