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镇庄园路莲花湾畔小区旁货车用户:
本执法机关查处 你(单位)在石楼镇庄园路莲花湾畔小区旁货车(粤A75AN0)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瓶,存在燃气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一案,于2021年 4 月 7 日发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穗综番强措字【2021】M058号)。现 □证据先行登记保全 ☑扣押的执法措施已解除 ,依照《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通知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 番禺区石楼镇嵩山路60号(石楼镇执法队) 领回 □证据先行登记保全 ☑扣押的物品(或工具)。逾期未领回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2021年 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