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州锦绣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华府二期与里仁洞相邻位置未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截干式修剪27株,树种为24株桉树、3株小叶榄仁,24株桉树实测胸径分别为19.4、22.8、36.3、36.3、31.6、23.6、23.2、23.6、26.9、16.4、23.3、27.3、33、20.2、22.6、28.8、35.5、24.4、23.1、20.4、20.1、29、23.2、21.9厘米,3株小叶榄仁实测胸径分别为23.7、25.1、19.8厘米;未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1株桉树,推算胸径为15.1厘米。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广州市绿化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局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应行政相对人广州锦绣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局决定就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广州锦绣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82号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4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明进入听证会会场(联系电话:84819927)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