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钟华建于2024年5月中旬,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思贤村海运路37号西北侧鱼塘边擅自修剪2株古荔枝树,其中编号为44011310320600211的古荔枝树(树龄约为118年,属于二级古树)有1处修剪截口,截口直径为16.7厘米;编号为44011310320600208的古荔枝树(树龄约为118年,属于二级古树)有1处修剪截口,截口直径为13.6厘米。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广州市绿化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第39项规定,本局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应行政相对人钟华建申请,本局决定就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钟华建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82号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09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明进入听证会会场(联系电话:84819927)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