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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海岸花园二期八组团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2-02 18:32:5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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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发改价格函〔2021〕4号

  广州市番禺置业南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前期物业服务超政府指导价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金海岸花园二期八组团住宅项目(位于番禺区大龙街兴泰东路128号,东靠傍雁路,西接金海岸二期五组团,南临仲元中学第二校区,北接兴泰东路)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80元(不含水电公摊费用)。此标准为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标准,请你公司根据招投标结果和此核定标准,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请按照所申报的物业服务内容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三、在售楼过程中,请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相关约定须与你公司和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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