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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何贤医院临时停车场(美丽华地段)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3-31 11:45: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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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发改价格函〔2021〕14号

  广州市番禺区悦和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何贤医院临时停车场(美丽华地段)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关于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4〕97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发改〔2017〕936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何贤医院临时停车场(美丽华地段)主要用于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停放,对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凭该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关凭证(当天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2.2元/小时·辆(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2小时最高限价6.6元。

  二、对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8元/小时·辆(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2小时最高限价24元。

  三、跨时段连续停放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四、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五、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六、你公司须在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方能按以上收费标准执行。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七、请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八、若省、市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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