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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岭南印象园景区票价的函

来源: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8-03 17:28: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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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发改价格函〔2021〕28号


广州印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岭南印象园景区票价核准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景区经营主体变更为广州印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后,在不减少景区原有向游客开放的景点和服务内容的前提下,岭南印象园景区票价继续执行番价费〔2011〕71号的批复标准,60元(半票30元)/人·次。

  二、有关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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