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示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通过审批登记,依法正常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含未复课、证照未完善、变更手续未完善、准备注销、停办机构),见附件。
如对相关数据如有异议,请联系番禺区教育局,联系人:赖老师联,联系电话:84613260。
附件:番禺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xlsx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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