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区、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满足我区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开辟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结合我区实际,特拟订《番禺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稿)》,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实施〈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番府﹝2013﹞141号)的要求,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见本通告附件。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番禺区教育局反馈。对提出的意见,请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做进一步联系和沟通。
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请邮寄至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09室(邮编:511400)或电子邮件发送至385301466@qq.com。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