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番禺区星晓火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58所已无实际办学行为的民办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自主向业务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我局准予其注销并按规定予以通告。
上述58所已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合法办学资质,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作废,不得再使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需经许可的办学行为,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xls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