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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注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华婴幼儿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的通告

来源:番禺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5-19 11:32:5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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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民办学校办学应当持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依法申请延续,未申请延续的由相关审批机关注销其办学许可。

  经核查,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华婴幼儿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期限已届满,逾期未提出延续办学许可的申请,且已终止办学。我局决定依职权注销该园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该园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被注销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应及时将办学许可证(含正、副本)及印章上缴我局,并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华婴幼儿园相关信息.docx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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