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番禺区教育局 > 通知公告

关于番禺区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温馨提示

来源:番禺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18:03:48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各位申请人:

  番禺区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让广大申请人及时了解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特提示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定时间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间:6月15日8:30时至6月24日17:30时;

  (二)“穗好办”APP资料提交时间:6月16日12:00时至6月26日12:00时,补正时间:6月16日12:00时至6月28日12:00时;

  (三)体检时间:6月16日至6月26日;

  (四)材料审核时间:6月16日12:00时至7月6日12:00时;

  (五)认定机构统一核查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时间:6月25日至7月6日;

  (六)审批时间:7月6日至7月13日,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生成证书编号;

  (七)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告。

  二、认定对象

  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以下人员:

  (一)广州市番禺区户籍人员;

  (二)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居住地在广州市番禺区的人员、港澳台人员、驻穗部队人员);

  (三)广州市番禺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免试认定人员: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具体操作指引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引,完成网上报名和上传资料。

  《通告》的查阅方式有两种:

  (一)访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通告》的发布网址:http://www.panyu.gov.cn/gzpyjy/gkmlpt/content/8/8171/post_8171919.html#1336。

  (二)在微信公众号“广州番禺教育”上搜索“《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四、其他

  体检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全市通检,申请人只可选择前往广州市各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医院名单及体检要求请查看《通告》附件。

  如有疑问,请向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20-84641609。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