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行)的通知》(穗教发〔2023〕26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教育指导中心要在7月20日前组织辖区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统一认识,指导各学校贯彻课程计划。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前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系统学习贯彻课程计划的活动,及时修订本校课程安排表,确保按上级最新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开学后,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执行课程计划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附件: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行)的通知.doc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3 年7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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