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2023年番禺区申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的申请人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2023年番禺区符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学生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共计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的,请向番禺区教育局财务基建科反映,联系电话:020-84641612。
附件:2023年番禺区符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学生名单.xls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