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市县级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4〕3号)的要求,为广泛了解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财经大学)组织开展2023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现诚邀请广大社会人士积极参与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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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问卷,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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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4月24日-4月30日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