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口岸与贸易管理科)。
附件: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石健敏,联系电话:846909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