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于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资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数据材料1份)报送到区科工商信局(口岸与贸易管理科)。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5日
(联系人:石健敏,联系电话:846323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