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通知公告

区科工商信局关于印发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指引(番禺区)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6-24 11:48:42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各有关企业:

  参照《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上级有关工作指引,我局制定了《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指引(番禺区)》,现予印发,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引如实申报。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申报方式如下:

  一、7月1日(星期一)至7月12日(星期五)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经营服务大厅63号窗)。可编辑的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57338461@qq.com)。

  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服务贸易专题(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点击该专题内的“在线办理”按钮,选择“广州市-番禺区-区县本级”后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本通知内的申报指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指引(番禺区)

  2.资料装订注意事项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何汉燊、严世强,电话:84632331;联系人:杨晓丹、石健敏,电话:84641331)

  附件1

  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指引

  一、资金依据

  根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20〕12号)、《广州市商务局扶持资金管理操作流程指引(试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批权下放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穗商务函〔2022〕150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穗商务函〔2022〕169号),制定本申报指引。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

  1.依法登记注册,在我市从事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2.根据申报业务类型,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系统(企业端)中登统相应业务数据。

  3.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国际邮轮。

  1.在广州开展邮轮相关业务的邮轮公司、港口运营保障服务等邮轮产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2.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支持时段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1.服务贸易(含离岸服务外包)项目:以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时间为准;

  2.在岸服务外包项目:以发票(或收入凭证)时间为准;

  3.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认证、认定荣誉称号:以获得认证、荣誉的有效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4.邮轮项目:以发票时间为准。

  四、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

  1.对支持时段内开展服务贸易进出口(含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实绩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开展服务外包在岸业务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企业可同时申请服务贸易进出口业务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业绩奖励。具体档次及标准见下表:

  业务额(万美元)

  最高补助金额(万元)

  10000(含)以上

  100

  8000(含)-10000

  80

  6000(含)-8000

  60

  3000(含)-6000

  40

  1000(含)-3000

  20

  100(含)-1000

  10

  50(含)-100

  5

  2.对获得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认证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3.对我市获得国家级机构认定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荣誉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二)国际邮轮。

  1.邮轮母港运营服务奖励。对支持时段内为邮轮开展业务提供母港港口运营保障服务的企业,按邮轮母港运营服务相关建设和运营投入(包括设备、仪器、技术、信息化软件购置或租赁等)给予不高于50%奖励,金额不高于300万元。

  2.邮轮母港港口查验配套服务奖励。对支持时段内为母港口岸查验单位配备查验设施和工作条件的企业,按邮轮母港港口查验配套服务相关投入(包括设备、仪器、技术、信息化软件购置或租赁等)给予不高于50%奖励,金额不高于2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申报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邮轮项目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基本申报材料。

  1.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请书(附1:含封面、申请表、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专项申报材料。

  1.服务贸易(含离岸服务外包)项目

  (1)申报企业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供申报资料:

  ①提供支持时段内本单位服务贸易收支专项审计报告(结论页须加盖审计单位公章),5份涉外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及其包含涉外服务内容、金额、合同签订名称等主要条款的中文翻译件和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其它涉外服务合同及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应随时备查。

  ②提供支持时段内本单位涉外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及其包含涉外服务内容、金额、合同签订名称等主要条款的中文翻译件和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或境外汇款申请书)。

  (2)技术进口企业应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在结汇记录表中有银行填写结汇记录并盖章的《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3)企业服务进出口情况明细表(附2)。

  2.在岸服务外包项目

  (1)申报企业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供申报资料:

  ①提供支持时段内服务外包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结论页须加盖审计单位公章)以及5份服务外包合同(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和发票(或收入凭证)复印件,其他服务外包合同及发票(或收入凭证)应随时备查。

  ②提供支持时段内全部的服务外包合同(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和发票(或收入凭证)复印件。

  (2)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情况表(附3)。

  3.申请获得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认证、认定荣誉称号的企业或园区需提供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情况明细表(附4/附5)。

  4.邮轮项目

  (1)母港运营服务项目。需提供相关投入发票等凭证材料。

  (2)港口查验配套服务项目。需提供相关投入发票等凭证材料。

  (3)投入发票汇总表(附6)。

  附:1. 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书

  2.企业服务进出口情况明细表

  3.企业在岸服务外包收入明细表

  4.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情况明细表

  5.企业获得相关认证情况明细表

  6.投入发票汇总表

  附1

  202 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书

  企业名称:

  申报项目:£ 服务贸易业绩 (含离岸服务外包)

  £ 在岸服务外包业绩

  £ 国际认证和称号、荣誉奖励

  £ 国际邮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02 年    月    日

  202 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或机构)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户名

  银行账户账号

  项目负责人

  电话(手机)

  邮箱

  项目经办人

  电话(手机)

  邮箱

  二、申报项目类别(请打“√”)

  £服务贸易进口\出口(含离岸服务外包)业绩奖励

  £在岸服务外包业绩奖励

  £国家级荣誉称号奖励                         £国际认证奖励      

  £母港运营服务                               £港口查验配套服务

  承 诺 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申请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获专项资金资助,将按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并接受商务和财政部门的监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公章

  202 年  月  日

  企业服务进出口情况明细表(含离岸服务外包)

  序号

  合同号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其中服务费占比(%)

  收汇情况:涉外收入申报单/银行水单

  付汇情况:境外汇款申请书/付汇凭证

  页码

  收入或付汇凭证号

  执行日期

  原币金额

  原币  币种

  折算金额(万美元)

  合    计

  说明:

  1.申报单(银行水单)日期,应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

  2.软件、设计等纯服务合同,服务费占比填100%;生产性企业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包含产品的,需列明服务费用占出口总额的比例。

  3.在一个合同范围内请按执行日期顺序填写,填写顺序与文本材料装订顺序需保持一致。

  4.表中所有可计算的数据,请使用EXECL自带的公式计算,特别是合计项目。

  5.《收/付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应将原币金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23年12月29日)》计算。

  6.收入或付汇凭证号:可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上的号码或编号。

  企业在岸服务外包收入明细表

  申请单位名称:

  序号

  合同号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执行日期

  发票或收入凭证号

  执行原币金额(万元)

  折算成美元金额

  (万美元)

  页码

  合   计

  说明:

  1.执行日期即为发票或收入凭证的日期,应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

  2.在一个合同范围内请按执行时间顺序填写,填写顺序与文本材料装订顺序需保持一致。

  3.表中所有可计算的数据,请使用EXECL自带的公式计算,特别是合计项目。

  4.发票等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应将原币金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22年12月29日)》计算。

  企业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情况明细表

  申请单位名称:

  序号

  获得荣誉称号

  颁发荣誉单位

  颁发荣誉单位级别

  获得荣誉时间

  说明:颁发荣誉单位级别应填报国际机构或国家级机构。

  企业获得国际认证情况明细表

  申请单位名称:

  序号

  获得国际认证名称

  颁发单位

  获得认证时间

  

  投入发票汇总表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项目名称:                  

  序号

  经费开支内容

  开支项目用途

  发票号码

  资料

  页码

  开票时间

  金    额

  初审符合规定金额

  复审符合规定金额

  备  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发票或有效文件

  一、项目开支类别:

  1

  小    计

  二、项目开支类别:

  1

  小    计

  三、项目开支类别:

  1

  小    计

  四、项目开支类别:

  1

  小    计

  合    计

  说明:

  1.项目名称:如母港运营服务项目、港口查验配套服务项目。经费开支内容与项目支持内容应严格一致。

  2.项目开支类别:应注明单个项目名称及具体开支内容。如“设备、仪器购置费”、“软件购置费”等。

  3.开支项目用途:指经费开支内容的具体用途。如“经费开支内容”为“投影仪”,“开支项目用途”为“培训器材”等。

  4.表格所涉及的发票及相关票、证、资料的复印件要清楚、齐全。对不能辨别主要内容的及不按规定提供资料的,不予以确认。


  附件2

资料装订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需编写页码。

2.申报材料必须胶装。即在书脊背位置刷胶水,再把封面粘合上,最后按照成品尺寸裁切。

3.申报材料多册材料需编号(共x册,第x册)

4.填写企业服务进出口情况明细表或企业在岸服务外包收入明细表时应注意:

1) 收汇凭证单号填写:申报单号码或银行业务编号;

2) 每一张涉外收入申报单/银行水单占一行,并标注页码。

5.每份合同后面放对应的单据。不要合同放一堆,单据放一堆,无法确认对应关系的合同和票据无效

6.英文合同要有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7.需提交EXECL版的明细表电子表格。

8.同一份合同内的单据按日期排序。

9.一张票据对应对多个合同的,要在票据上面注明,在明细表中只填写对应的金额。

10.专项审计报告的结论页须加盖审计单位的公章。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